我国还要坚持食盐加碘政策吗?全国地方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这样回应© 由 红星新闻 提供
全国地方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殿军
据介绍,我国从1994年实行了全民普遍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措施,实现了碘缺乏病持续消除的巨大成就。特别是近十年,我国的碘缺乏病保持持续消除状态,也看不到新发的克汀病病人。同时,儿童、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也保持在适宜状态。
近十年为什么能达到这些成果呢?孙殿军表示,最主要的原因是推广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、科学补碘的措施。过去我国所有省份吃碘盐只有一个浓度,2012年变成三个浓度,20、25、30毫克每公斤,每个省份都按照自己居民的碘营养水平,来选择盐碘浓度。
其次,我国碘缺乏病重病区或者困难地区一直在西部,像新疆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这些省份,近十年,我国给这些地方投入6000多万元,用于重点人群应急补碘,西藏和新疆分别自筹经费3亿元、1.2亿元,给当地老百姓,或者免费提供碘盐,或者碘盐提供价格补贴,或者育龄期妇女给予投服碘油丸。
对于下一步工作,孙殿军表示,还是应该坚持普遍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策略。我国是外环境普遍碘缺乏的国家,从2018年的调查来看,全国83.6%的乡都处于碘缺乏状态,饮用水的碘含量低于10微克/升。
沿海地区可不可以不吃碘盐呢?孙殿军表示,通过调查发现,也必须吃碘盐。目前在推广碘盐的情况下,沿海地区的儿童碘盐水平才处于适宜状态,有些省份的孕妇还不够。但是,藻类食物含碘量非常高,吃这些东西就不用补碘了。
“我们还是要采取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、科学补碘的原则,还是要在科学补碘的情况下,考虑不同地区、不同人群生活外环境的碘水平,他们的膳食情况、生活方式等,做到精准补碘。”
孙殿军强调,下一步还要缩窄碘盐浓度的范围,使得不同人群接受不同盐碘浓度更加精准。此外,不但要重视儿童和孕妇的碘营养,更要重视新生儿和婴幼儿哺乳妇女的碘盐水平。最后,还要重视不同地区人群,比如患有甲状腺疾病的人群,落实差异化补碘措施。
孙殿军表示,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碘缺乏和碘适宜地区的标准,也制定了碘过量地区的标准。下一步要推动落实,真正做到精准补碘、科学补碘。
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吴阳 北京报道